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 ,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 , 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五条之规定 ,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 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
支付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 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 ,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 劳动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 能从事原工作的 , 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 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 解除劳动关系 , 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 , 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 , 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 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 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 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
参考资料来源:
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怎样计算 以上海市为例说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 , 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 ,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 , 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 , 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 , 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 , 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
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 , 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 , 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 , 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 ,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
扩展资料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 , 一般来讲期限越长 , 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 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 , 连续工龄不满2年 , 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
推荐阅读
- 健康知识|宫颈糜烂是怎么引起的,宫颈糜烂能自行恢复吗
- 【妇女节】三八妇女节不放假有三倍工资吗?三八妇女节是否放假半天
- 健康知识|如何降低血脂和胆固醇,降胆固醇最快的十种食物
- 健康知识|如何消除淋巴结,淋巴结不能吃的6种食物
- 健康知识|如何营养脑神经,13种营养脑神经的食物
- 健康知识|如何快速提高免疫力,十大提高免疫力的食物排行榜
- 健康知识|如何补雌激素,10大雌性激素多的食物
- 健康知识|湿气重如何调理,湿气最怕三种水果
- 健康知识|如何保存香蕉,水果商贩的香蕉怎么保存的
- 健康知识|如何降低总胆固醇,12种降低胆固醇的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