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知识|二类精神药品有哪些,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区别(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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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
第三十二条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 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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