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如何办理,办理居住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二 )


扩展资料:
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 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获得北京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 。
2016年8月11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 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 。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 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
2016年10月1日起, 北京市将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 。 届时“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 。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 。 持证人不仅将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 参加社会保险, 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等, 居住证还将成为参与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
11月30日后可实现居住证网上登记和申报 。 另外,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居住证无需自己申办, 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
参考资料:

居住证怎么办理? 各地区办理条件和方式可能不同, 以上海为例:
办理地点: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   
办理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 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 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 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 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 近亲属,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  
注意事项: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 逾期须重新办理 。
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 如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户籍地址等信息变更的, 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同时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 。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居住证申办指南

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到派出所办理 。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 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 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 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 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 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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