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赔偿金如何计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 四 )



4、未续签, 不能主张2倍工资 。 因为2倍工资的前提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 你这属于未续签的情况 。 驳回请求 。

5、2008年6月-2009年5月实习期间公司该不该为我购买社保?
第一、如果不是劳动关系, 社保就不是强制要求, 你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 第二、无论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 时效期2年和1年, 你这不属于持续、连续状态的情况, 已过了时效 。 主张无法律依据 。 驳回 。

综上, 辞退原因很重要 。 如果属违法解除, 你可以主张2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 工龄从2009.6实习期结束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至今 。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补偿金怎么算? 在劳动纠纷中, 经济补偿金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具体该怎么算, 困扰着大多数的员工和老板, 主要原因是他们对这个经济补偿金了解的不系统, 存在认识上的盲点, 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系统的说说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
大家首先要明白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不需要在另付给员工经济补偿了 。
总结一下, 公司没有违法, 需要给员工的是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合同违法, 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
接下来看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1、解除合同经济补偿该怎么算?
(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 是否分段各地不同);
(2)计算年限: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支付半个月 。
2、公司未订书面合同, 员工可“被迫辞职”主张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责任, 未规定员工可以此为由“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司法实践中员工该请求一般不会获得支持 。
3、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误区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前提条件是, 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对低工资劳动者并无12个月限制 。
4、经营期限届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济补偿的计算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13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 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此条中的经济补偿年限应限于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 。
5、经济补偿中的N、N+1、2N
(1)N为工作年限的代称;
(2)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
(3)因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三种情况解除合同, 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 经济补偿为N+1;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
(5)N、N+1、2N分别适用不同情形, 不能兼得 。
赔偿金如何算?能赔多少 就是根据当地的人的经济发展水平, 还有你们那里的月平均人们拿的工资, 又不低于国家各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然后根据不同的罪行或损害看看要陪多少和几个月, 还有什么要是致人损害的要赔误工费啊, 营养费啊, 来回车费都可以算上, 还有请律师的费用, 其实这些都是小头, 最大头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可以要很多很多, 希望你明白吧
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1)计算基数:

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 是否分段各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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